创业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6838人阅读 2020-06-04 收藏创业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欢迎大家进入本期有关创业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的内容,很多人对于创业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不是很清楚,今天就和大家一起了解创业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吧!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二)学校代码:14199(三)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四)办学层次:本科(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七)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但受现有师资、设备等因素限制,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4、录取批次:本科三批。5、录取方式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第三志愿及后面志愿的处理方法相同)。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并合格的考生;获得“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汉授艺术(文)、汉授艺术(理)、蒙授艺术(文)、蒙授艺术(理)考生,均可填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6、艺术类录取规则是: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7、提档比例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8、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1)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院认可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2)分数排序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9、计划公布专业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网站(http://www.imuchuangye.cn(八)学费、住宿费标准1、学费:文科:12000(元/生﹒年,含会计学、英语、日语);理科:15000(元/生﹒年);艺术类:18000(元/生﹒年)。2、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900(元/生﹒年); 八人间:700(元/生﹒年)(九)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校生成绩优秀的可攻读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相关报考阅读: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专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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