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7440人阅读 2020-06-04 收藏北京舞蹈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欢迎大家进入本期有关北京舞蹈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的内容,很多人对于北京舞蹈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不是很清楚,今天就和大家一起了解北京舞蹈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吧!
来自北京舞蹈学院的信息:2012年北京舞蹈学院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一、学院简介
风景秀丽的北京海淀紫竹公园北侧有一座充满激情的艺术学府——北京舞蹈学院。她是我国舞蹈教育最高学府,是世界上规模较大的专业舞蹈教育机构,为中国乃至世界培养了一大批顶尖的舞蹈艺术家,用婀娜的舞姿创造了无数至纯至美的艺术篇章。建校50多年来,北京舞蹈学院凭借着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舞蹈种类、丰富的教材以及严谨的治学态度,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院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优秀的舞蹈演员、舞蹈教师、舞蹈编导、舞蹈理论人才,分布在国内外各个地区,被人们誉为“舞蹈家摇篮”。近年来创作的舞剧、舞蹈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引起国内外瞩目并获得高度评价。凭借广泛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在各类国际舞蹈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学院已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舞蹈院校。北京舞蹈学院现设有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公共事业管理五个专业,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舞蹈编导系、舞蹈学系、社会舞蹈系、音乐剧系、艺术设计系、艺术传播系、现代舞教育研究中心十个系科,还设有舞蹈教育研究所、舞蹈图书信息中心、青年舞团和被国家列为重点中专的附属中等舞蹈学校。1998年北京舞蹈学院正式通过国家教育部、文化部本科教学评估;1999年被人事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同年,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收首批“舞蹈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正式招收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2007年在教育部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面对新世纪的机遇与挑战,北京舞蹈学院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在创建世界一流舞蹈高等学府的进程中做出新的业绩。
二、招生计划
(一)本科计划(面向全国统招)
2012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总计招生305人,各专业招生方向及名额如下:
特别说明:“芭蕾舞表演人才实验班”:为北京舞蹈学院与中央芭蕾舞团为培养高水平、高层次芭蕾表演人才而首次推出的、面向全国的战略合作培养计划。学生入学后,学院将针对实验班特别设计培养方案,构建注重表演实践和创新能力的“2+2”培养模式:即两年在校学习,两年在团实习。学生将有机会同时享有舞蹈最高学府和国家顶尖院团的优质资源。
(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招生说明
外国留学生与港、澳、台、侨考生需于2012年1月15日前向我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提出报考申请并提交相关报考材料(“北京舞蹈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指南”、“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侨学生招生指南”详见网站“招生信息”—“考生须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以报考入学专业考试。港澳台侨考生中专业考试通过者,需及时向广东省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或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福建省或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当年的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根据教港澳台函〔2010〕21号文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自2010年起大陆高等学校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台湾考生在提交报考材料时,可直接提供达到要求的“学测”成绩:学测成绩总分达到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及学测成绩总分达到前标级的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如参加专业考试时“学测”成绩还未下发,可在通过专业考试后,向我院港澳台办提供证明材料,我院将依据“学测”成绩、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北京舞蹈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电话:+86-10-68935527;+86-1068935859;+86-10-68935695
传真:+86-10-68935695; +86-10-68411605
电子邮件:lw_lindsay@yahoo.cn; sherryxu1012@sohu.com
三、报名须知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考生务必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报考艺术类院校的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报考与录取。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级高招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中等艺术学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者;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且有一定艺术素养的社会人员;现役军人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曾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
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网上缴纳初试费
我院实行网上报名,登录www.bda.edu.cn,在“招生信息”之“本科招生”中点击“2012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需先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查看《报考须知》等信息。然后按照目录提示“填写/修改报名表”。我院采取网上缴纳初试费,现场确认时不再收初试费。在系统目录中点击“网上交费”,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为了使您有效报名,请详细阅读缴费说明进行操作。待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信息完整通过后,可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每个专业方向报名需网上缴初试费100元,如报考两个专业需交200元,以此类推。美术类三个方向不可兼报。
2、复试、三试交费
进入复试及三试的考生,再到招办另行缴纳复试和三试费。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请严格按照《考生须知》规定时间到招办缴费,以免延误考试。复试费、三试费继续实行现场刷卡缴费。请考生准备银联卡。
外国留学生的报名考试费可在确认现场交我院外事办公室。凡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退还。
3、现场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按后文规定时间到我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按放弃报考处理,报名费不予退还。办理现场时应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身份证号,由我院招办工作人员负责打印出此表,交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考生所在省未开始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报考介绍信一份(须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出具)。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
在A4纸一面上)。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浅底免冠照片4张。
现场确认程序:审核——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日期: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2月1日0:00时止。
现场确认时间:各专业考生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见后页),从早9:00—17:00结
束。兼报专业(报考两个专业以上)的考生按第一个考试专业的现场确认时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奖助政策
1、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高额的奖学金以资鼓励。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贷款。
2、在国家级舞蹈比赛(“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荷花杯”三项比赛)中取得个人单项表演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三试;获得编导类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三试。资格认定上,需报名确认时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出示原
件,交两份复印件),由招办审查合格后,直接发放三试考试资格证。
3、设立当年度专业考试优秀生入学奖学金。本院传统重点专业: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的专业考试中成绩优异(各专业男女第一名)、入学后顺利通过了试读期、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一次性获得当年度入学奖学金,奖励额度参考学费标准。
4、报考我院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前一年专业一档考生因文化课成绩原因当年未被录取者,次年报考可直接进入专业三试。
5、我院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方向)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校考前三名,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
6、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成绩加10分的原则。
7、为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报考北京舞蹈学院,为他们提供艺术深造的机会和平台,学院今年特别推出了“专业特殊人才计划”和“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专业特殊人才计划”,考生同时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文化课单独划线,优先录取。
(1)计划范围:中国古典舞方向1名、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1名、芭蕾舞方向2名、舞蹈
编导方向2名。
(2)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优秀进入一榜。
(3)在专业院团工作经历5年以上(含5年)并有二级演员职称。
(4)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舞蹈类个人奖项者。
注:以上条件以工作单位证明信与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
★优先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后可提交“专业特殊人才计划”申请。
(2)申请通过后,可享受破格录取资格,并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考生达到以下条件,可享受专业优先录取。
(1)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方向的考生同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 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 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 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二本线(文 、理)。
(2)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中外文化交流方向、新媒体舞蹈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
业各方向的考生同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 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 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 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一本线(文、理)。
注:以上所有奖助政策的解释权归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办。
五、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按本简章公布的日期进行各专业的招生初试、复试及三试。如有特殊情况,以学院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各专业考试教室、考试结果的公布时间、办理复试及三试手续的时间均在《考生须知》中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2、各专业考试项目进行顺序及方式于初试前一天公布在我院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栏内。考生的考号于初试当天早上公布。考生报名后,根据《考生须知》中的要求,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初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号,进入考场,校内专业考试从早上8:00开始。特殊情况以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3、4月15日后在 www.bda.edu.cn“招生信息”中公布考试成绩和专业名次,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文考通知书》,将不再以信件方式寄发。专业考试淘汰者,查询时将不再显示信息。考试合格者,直接打印通知书。请考生认真阅读网站上的提示说明操作,以便高考后寄发
《录取通知书》。
4、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其报名、考试时间以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科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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