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6878人阅读 2020-06-04 收藏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欢迎大家进入本期有关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的内容,很多人对于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不是很清楚,今天就和大家一起了解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吧!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秉承南京师范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教育理念,依托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恪守“正德厚生、笃学敏行”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朴实、奉献”的优良院风,发挥综合办学优势,致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院现有在校生8000余人,设有人文系、外语系、经济与管理系、公共管理系、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工学系、美术系、音乐系和强化部,共8系1部,37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法、管、文、理、工、艺等门类。中北学院师资队伍由外聘教师、学院自有师资和母体南京师范大学的师资构成。专任教师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比例39.7%,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总数的42.6%。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拥有仙林和丹阳两个校区。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与丹阳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中北学院。丹阳校区占地总面积 900 亩,总投资约30亿元,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 38.75 万平方米。建设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于2017年9月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将于2019年7月交付使用。丹阳校区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是一所集智慧化、生态化、人文化、现代化于一体的大学校园。

  办学特色

  构建精英化成长摇篮:强化培养,高质量发展

  学院在江苏省内独立学院中率先成立强化部为学生考研深造创造条件。强化部学生入学两周后,在明确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相关专业。强化部每届共招三大类专业,分别是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电子信息类。

  学院充分利用母体高校的优质资源,推行“厚生计划”。学生在校期间,学院将选拔部分专业优秀学生到南京师范大学交流学习,助推学生高质量发展。

  畅通人性化培养途径:专业转换政策

  学院为学生提供人性化的专业选择政策,学生可在入学满一个学期后,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间不得互转。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得转专业。

  搭建国际化学习平台:海外留学培养政策

  学院积极推行学生海外学习计划,先后与法国雷恩商学院、英国考文垂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美国宾州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等13所国际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部分专业学分互认,为学生出国留学和短期交流学习创造机会,着力打造国际化人才发展平台。

  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校地共建,校企融合

  学院结合丹阳市经济文化和产业发展区域优势,顺应高等教育改革形势,先后与鱼跃医疗、万新光学等知名企业全面合作,推行参与式办学,共建一站式实训基地,开发嵌入式课程,培养双师型教师,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办学成效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积极探索适合独立学院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宽基础、复合型、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格局,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学生在各类国家、省级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大赛中表现突出,获奖人数和奖项等级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近3年来,学院年平均就业率达96%以上,考研出国率近10%。目前学院正以迁址办学为契机,加强内涵建设,朝着“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8年江苏省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学制

江苏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4

40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4

35

音乐学(声乐)

艺术

4

26

音乐学(器乐)

艺术

4

38

美术学

艺术

4

20

环境设计

艺术

4

44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4

49

动画

艺术

4

13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8年省外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学制

山西

浙江

安徽

江西

河南

四川

新疆

广西

贵州

云南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4

5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4

5

5

音乐学(声乐)

艺术

4

5

4

音乐学(器乐)

艺术

4

5

5

5

4

5

4

4

5

5

5

美术学

艺术

4

3

2

2

4

2

2

5

环境设计

艺术

4

3

3

3

3

4

5

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4

7

4

3

7

动画

艺术

4

2

2

2

2

2

2

3

7

5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现有文、理、工、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门类,近40个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品牌专业,学院在校生8000余人。

  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均以英语语种为准。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A+加3分,A加2分,B+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3A1B→2A2B→3A1C→2A1B1C→2A2C→1A3B→1A2B1C→1A1B2C→1A3C→4B→3B1C→2B2C→1B3C→4C)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 对于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投档分的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语数外三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语数2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广编类、播音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音乐类、美术类、广编类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播音类必须参加由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

  第八条 对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被我院认定为合格)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校考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2018年我院招收的各类新生(除环境工程、生物技术专业新生)在丹阳校区学习。其中环境工程、生物技术专业的学生大一学年在仙林校区学习,大二、大三、大四学年在丹阳校区学习。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5-85898048,学院网址:http://zb.njnu.edu.cn/。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江苏省内代码1808,国家代码13906

  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林路2号

  丹阳校区:丹阳市正德路8号

  咨询热线:(025) 85898048

  QQ咨询群:273286787

  微信平台:南师中北招生在线

  学院网址:http://zb.njnu.edu.cn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费标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人文社科类各专业学生学费为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各专业学生学费为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生学费为165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更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信息进入:http://www.51meishu.com/school/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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