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含美术类)
14596人阅读 2022-06-18 收藏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在京招生计划:
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艺术B段(美术)
1052 首都师范大学 89人
{09} 不限选考科目:
90 美术学(师范) 44人 (免收学费,★,要求: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文化课单科成绩外语不低于60分;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0} 不限选考科目:
A0 美术学类 10人 (8000元,★,含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要求: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文化课单科成绩外语不低于60分)
A1 设计学类 10人 (10000元,★,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要求: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文化课单科成绩外语不低于60分)
{11} 不限选考科目:
B0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25人 (免收学费,★,要求: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10分;文化课单科成绩外语不低于60分;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艺术B段(非美术)
1052 首都师范大学 90人
{12} 不限选考科目:
C0 音乐学(师范) 10人 (免收学费)
C1 音乐表演 10人 (10000元)
C2 舞蹈学(师范) 7人 (免收学费)
C3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5人 (免收学费)
C4 录音艺术 3人 (10000元,认可其他在京招生的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的校考本科合格成绩)
C5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25人 (免收学费)
C6 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 20人 (免收学费)
京外招生计划:
河北 本科提前批B段
(130202)音乐学(师范) 1人 [声乐统考(首选历史)]
(130202)音乐学(师范) 1人 [器乐统考(首选历史)]
(130201)音乐表演 3人 [器乐统考(首选历史)、阮仅招中阮,不招大阮、小阮]
(130205)舞蹈学(师范) 2人 [舞蹈统考(首选历史)]
(130401)美术学(师范) 4人 [美术统考(首选历史)]
(1304)美术学类 10人 [美术统考(首选历史)]
(1305)设计学类 10人 [美术统考(首选历史)]
山西 提前艺术、体育本科
(130202)音乐学(师范) 2人 [不分文理 不招“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1)音乐表演 2人 [不分文理 不招“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4)美术学类 2人 [不分文理]
(1305)设计学类 2人 [不分文理]
内蒙古 本科提前A批
(130202)音乐学(师范) 2人 [不分文理]
(1304)美术学类 2人 [不分文理]
(1305)设计学类 2人 [不分文理]
辽宁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130202)音乐学(师范) 1人 [首选历史(P4美声钢琴)]
(130202)音乐学(师范) 2人 [首选历史(P5民声钢琴)]
(130205)舞蹈学(师范) 2人 [首选历史(D3舞蹈教育)]
(1304)美术学类 2人 [首选历史(A1美术类)]
(1305)设计学类 2人 [首选历史(A1美术类)]
吉林 提前批
(130202)音乐学(师范) 2人 [不分文理]
(130201)音乐表演 2人 [不分文理]
黑龙江 艺术类本科批A
(130202)音乐学(师范) 2人 [文史(音乐类)]
(130205)舞蹈学(师范) 2人 [文史(舞蹈类)]
浙江 艺术类第二批
(130202)音乐学(师范) 3人 [不分文理]
(130205)舞蹈学(师范) 1人 [不分文理]
安徽 艺术统考第二批模块七B段
(130401)美术学(师范) 3人 [不分文理]
(1304)美术学类 3人 [不分文理]
(1305)设计学类 4人 [不分文理]
福建 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
(130202)音乐学(师范) 4人 [首选历史]
(130401)美术学(师范) 3人 [首选历史]
(1304)美术学类 5人 [首选历史]
(1305)设计学类 5人 [首选历史]
山东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130202)音乐学(师范) 11人 [艺术综合]
(130201)音乐表演 5人 [艺术综合]
(130205)舞蹈学(师范) 4人 [艺术综合]
山东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130401)美术学(师范) 4人 [艺术综合]
(1304)美术学类 11人 [艺术综合]
(1305)设计学类 10人 [艺术综合]
河南 提前录取批
(130202)音乐学(师范) 3人 [文史(音乐·音乐综合)]
(130201)音乐表演 3人 [文史(音乐·器乐)、阮仅招中阮,不招大阮、小阮]
(130205)舞蹈学(师范) 2人 [文史(舞蹈·艺术舞蹈)]
(1304)美术学类 3人 [文史(美术)]
(1305)设计学类 3人 [文史(美术)]
湖南 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
(130202)音乐学(师范) 3人 [首选历史 不招“理论作曲类”]
(130201)音乐表演 3人 [首选历史 不招“理论作曲类”]
(130205)舞蹈学(师范) 3人 [首选历史]
(1304)美术学类 2人 [首选历史]
(1305)设计学类 2人 [首选历史]
海南 本科艺术类
(130205)舞蹈学(师范) 2人 [艺术综合]
四川 艺术本科一批
(130308)录音艺术 3人 [不分文理(录音艺术类)]
(1304)美术学类 4人 [不分文理(美术学类)]
(1305)设计学类 4人 [不分文理(设计学类)]
云南 一本
(130202)音乐学(师范) 3人 [不分文理(艺术统考音乐学)]
(1304)美术学类 2人 [不分文理(艺术统考美术学类)]
(1305)设计学类 2人 [不分文理(艺术统考设计学类)]
陕西 艺术类提前本科B段
(130308)录音艺术 2人 [文史(使用陕西省联考"录音艺术A3"成绩)]
(1304)美术学类 2人 [文史]
(1305)设计学类 2人 [文史]
甘肃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T段
(130201)音乐表演 2人 [艺术]
甘肃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U段
(130401)美术学(师范) 2人 [不分文理]
(1304)美术学类 1人 [不分文理]
(1305)设计学类 1人 [不分文理]
新疆 本科提前批次
(130202)音乐学(师范) 2人 [不分文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院各专业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
(2)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3)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6)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7)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北京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录音艺术专业在北京招生不组织校考,认可其他在京招生的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的校考本科合格成绩。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两个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均为: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录音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6)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
三、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各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我校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在京外招生省份不组织校考。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招生省份对不同录取批次或类别制定不同录取要求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所在批次或类别对应的标准。
(2)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考生专业考试内容须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个统考方案均无法同时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则要求成绩项必须包含钢琴或声乐其中之一。其中声乐要求为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其他唱法一律不招收。
(5)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器乐考生,招生器种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西洋打击乐(小军鼓及马林巴)、手风琴。其他器乐种类一律不招收。
(6)录音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本科合格,且统考专业为录音艺术。
(7)舞蹈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5%。舞蹈学(师范)专业招生舞种为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其他舞种一律不招收。
(8)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专业统考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9)除按器种、唱法或舞种分别列出计划人数或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排序时不区分考生的器种、唱法或舞种等类别。
(10)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录取批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不低于21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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